2021年11月6日 星期六

悲情蘭嶼:為賦新詞強說愁

 文•林基興

        台東蘭嶼(意為蘭花之島),位處台灣東南外海,居民多為原住民達悟族,並在春夏季節出海捕飛魚,稱為「飛魚季」,有「飛魚的故鄉」之稱。

        1974 年,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原能會)展開「蘭嶼計畫」,要在蘭嶼龍門地區設立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場。1981 年,蘭嶼貯存場開始運作。

蘭嶼貯存場

 「蓋工廠」:謠言滿天飛

        2016 年 8 月 1 日,媒體報導提到,當年政府在雅美族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放射性廢棄物存放在蘭嶼,「蘭嶼的族人承受放射性廢棄物的傷害」。當地許多意見領袖表示,政府當年騙說要蓋鳳梨工廠,蘭嶼人非常擔心滅島。

        其實,至少 4 項證據顯示,當時資訊公開,確定說清楚要蓋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場:一是當時《立法院公報》(第 69 卷第 73 期委員會紀錄):「處理與儲存此類放射性待處理物料…以台東縣蘭嶼島龍門地區為陸貯場所…,蘭嶼計畫專案…由榮民工程處分別施工中。」二是榮民工程處工程告示牌:「蘭嶼計畫碼頭及防波堤工程告示牌,主辦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三是《蘭嶼雙月刊》(民國 74年 11 月 10 日)標題:「絕不犧牲少數人!貯存場設置考慮完善,原能會放射性待處理物管處處長強調安全無虞」,「安排全鄉…到貯存場舉辦座談會」。四為《聯合報》民國 69年 5 月 4 日標題:「放射性待處理物料,將送蘭嶼貯存」;民國 71 年 5 月 4 日標題:「廢料儲存蘭嶼…核能專家表示,安全問題,大可放心」。

        另外,原能會公告:貯存場建場之初,原能會對外行文,從未使用「罐頭工廠」乙詞。向行政院陳報、向台灣省政府與台東縣政府協調規劃貯存場時,均明確指出為闢建「蘭嶼國家放射性待處理物料貯存場」,此點可由當時的「施工規劃報告名稱」及「施工地點豎立的大型看板」作為佐證。外傳原能會當時假借「罐頭工廠」之名,蓄意欺騙蘭嶼民眾,實為以訛傳訛。

        「在蘭嶼蓋工廠」是謠言,但已謊言百遍成事實。多年來,許多民眾一直痛責政府欺騙蘭嶼要蓋工廠,大眾因而更同情蘭嶼並協助抗爭。蘭嶼年輕一代質疑,「當時有無用族語將事實真相告知我的族人?」因上一輩說:「詢問該工地的用途,得到的答案是魚罐頭工廠。」則可能因達悟族語中並無「放射性廢棄物桶」的詞彙,翻譯者形容桶子時,說像是「罐頭」一樣,結果,反而引起達悟族人誤解。

謠言傷國害民 不是輻射

        蘭嶼設有 54 個輻射偵測站,原能會定期採取飲用水、地下水、農漁產物、土壤、海水、岸沙等,每年取樣超過 500 餘個樣品。歷年來偵測的結果均在自然環境背景輻射變動範圍內,環境背景值為 0.2 微西弗 / 小時以下,蘭嶼背景值介於 0.027 ~ 0.041 微西弗 / 小時。

        低放射性廢棄物的劑量本已甚低,固化封存與隔離後,當然無妨。其實,設場前與後,均實測輻射劑量,並無差別。動輒宣稱蘭嶼同胞因核廢輻射而傷亡,可拿得出證據?例如,說某當地人罹癌,則可想想我國國民罹癌率每百人約有 25 人(1/4),因此,聽聞某類人罹癌的機率高,不能隨便怪罪。

        2012 年,兩名外行的日本人中生勝美與加藤洋,到蘭嶼偵測輻射,宣稱輻射超過背景值千倍,引發居民恐慌而不讓孩子外出上學。原能會即前往偵測,卻無輻射異常。兩個月後,此兩日人與我國核能專家複測,方知日方儀器其實受到干擾而誤測。但日人宣稱其儀器比較新而正確,又說為什麼日人的數據蘭嶼人就相信,原能會的數據卻否,「難道蘭嶼是日本管轄的嗎?」民眾怒述,該貯存場已 30 年,危害民眾,原能會每次說安全都是在欺騙蘭嶼人。2013 年,曾任日本保健物理協會會長的石黑秀治博士等 3 位日本輻射專家,與清華大學朱鐵吉教授等人同往偵測,輻射劑量每小時0.03 微西弗,低於自然背景值,確認無異常。

        2016年3月22日,旅日作家L女士投書說:「日本輻射專家學者團隊,也在蘭嶼各處找到許多超標驚人的輻射熱點,乃至類似輻射屋之處,但原能會根本否認日本專家團隊的調查結果,自己也不肯做調查。」這位作家所言已嚴重與事實不符。

        貯存場共計存放低放射性固化廢棄物97,672 桶,水泥固化形成第一道障壁,以鋼桶盛裝是第二道障壁,混凝土壕溝為第三道障壁,啟用 30 餘年來,600 桶放射性廢棄物桶出現鏽蝕情形,但混凝土壕溝可有效隔離放射性物質,2011 年 11 月完成全數檢整重裝回貯作業。歷年環境偵測可確認並無輻射外洩,但此鏽蝕事件已重傷國家與台電形象。許多民眾宣稱輻射外洩傷人,並非事實。為何居民將放射性廢棄物視為「惡靈」?只因有心人士危言聳聽、造謠:

 蘭嶼地區環境輻射偵測站

        「蘭嶼連 1 度核電都沒用到,怎麼忍心將放射性廢棄物放在那裡,讓小孩子致癌?」—L 女士,旅日作家,2016 年。

        2014 年,某報出書《明天的電,核去核從》提到,「台北人享受了電力的方便,卻總是較少承擔使用能源背後的代價」。在「蘭嶼美麗島,接收核廢十四年」文中,有以「科技殖民」形容漢人在蘭嶼傾倒科技的垃圾,注入蘭嶼悲劇的開端。何其不幸的族群對立觀點!讓漢人與達悟混血孩子情何以堪?政府設立的醫療設施、各級學校機構呢?也是科技殖民?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其實,幾乎任何議題均可挑起族群對立,例如,2014 年,蘭嶼要不要有便利店 7-Eleven,也曾引起論戰。名作家劉克襄說:「希望小 7 別繼放射性廢棄物後又成為漢人帶給蘭嶼的另一個惡靈。」蘭嶼鄉長說;「蘭嶼想要的東西,台灣為什麼要反對?」蘭嶼人抱怨:「為什麼你們可以用 ibon 買票,網購店配等,而蘭嶼人不行?同為國家公民,來看我們划拼板舟、穿丁字褲,卻不讓我們發展。」社會發展到此地步,實在慘不忍睹。

        也許最傳神的是,2002 年,呂秀蓮副總統對媒體說:「蘭嶼放射性廢棄物場沒有問題,是有些政客每年就要去挑它一下。」

 蘭嶼地區環境輻射劑量數值 0.044 微西弗 / 小時,比台灣本島許多地區還低

任一選址均受民粹抗爭

        一個獨立國家需要垃圾處理廠、墳墓、監獄、軍事設施、煉油廠、機場等,不是設在我家旁就是在你家旁。蘭嶼核廢場是 1980 年代,歷經 2 年多,就全國廢棄坑道、高山等地區評估,決定先採取離島暫存。蘭嶼龍門地區因地形封閉、5 公里內無人居住、運輸安全可靠等特點,而獲專家評選通過。今人或可不同意,但當年時空環境決策如此;就如決選基隆港址。

        說蘭嶼人沒用核電,就不可當核廢貯存處?就如說桃園人沒搭過飛機,桃園就不可設機場?或說某地沒生產核醫藥物,就不可用核醫藥物?蘭嶼不是國家的一部分,而可自選要什麼、不要什麼?則每個縣市鄉村里均只要食物,不要垃圾場?只要安全,不要軍警設施?為何今人如此「自主」(或說「自私」)?

        有民眾說:「放射性廢棄物暫時貯存於蘭嶼,是歧視少數民族的不義行為。」事實上,無論放在哪裡,反對者總可找出反對的理由,立即號召群眾前往反對。同樣,反變電所與基地台者也使用類似言辭。然後反對者樂得宣稱,「無能」的政府就是找不到地方。因為反對者將低放射性廢棄物描述成「大量輻射、如同癌症與愛滋病般危險」,難怪民眾被嚇得半死,因此,任何地區的民眾無不拿此擋箭牌拒絕放射性廢棄物。若從蘭嶼搬出,則沒人願意接納,可說作法自斃。使得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場選址現今還是無解,仍留在蘭嶼。

        抗議者質疑:「全台灣什麼地方不選,偏選蘭嶼我的家鄉?」因此,不論放哪裡,每人均可這樣問。說「把自己生產的垃圾丟到他人家裡」者,可知自家垃圾流落到哪個鄉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場?每人自行處理垃圾,是全社會最佳作法嗎?那麼,質疑者使用的 X 光等核醫藥廢棄物,為何由醫院代為處理?說些冠冕堂皇、大義凜然的話很容易,只是太虛偽。這些低放射性廢棄物形同石頭,不會污染環境,其實不該當成垃圾,又有台電專人看管,只是找個地方放置;正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有立法委員表示,應停建核四,以避免放射性廢棄物。但她不知,醫療與學術應用等也一直產生放射性廢棄物。為何只有台電而從無醫師病患或研究者出面扛責?立法委員享用過諸如 X 光等核醫藥物,為何卻不自行處理掉所產生的放射性廢棄物?

        立法委員主張,選址應經地方同意;但哪個地方沒被誤導而會同意?例如,1998 年,台電要將烏坵的小坵嶼作為放射性廢棄物的最終處置場,結果部分烏坵居民抗議,外人與媒體紛紛聲援,台電於 2002 年放棄。偏遠烏坵,是離島中的離島,又幾無人煙,仍受人激烈抗爭到放棄,可能會有任何地方同意存放嗎?

青鳥殷勤為探看

        蘭嶼何辜,因謠言而挑起民眾恐慌,再因意識型態而產生族群對立。

        英國文豪莎士比亞的名劇《羅密歐與茱麗葉》,描述兩位青年男女相戀,卻因兩家族的仇恨而迂迴走避;最後,賠上戀人的冤枉死亡,大家領悟到自己的愚昧與荒唐,兩家族回到了應有的秩序。

        我們可由莎翁悲劇學到什麼嗎?

(本文作者為大學教授,曾受世界衛生組織一主席推薦至《自然》期刊主辦之「挺身維護科學獎」)

        本文出自核能簡訊 162 期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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