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琅琛
2011 年福島事故後,核能安全問題引起日本全國和世界各地的關注。福島事故的教訓是主控制室電廠操作人員未能及時處置,以阻斷事故的惡化,這也是影響事故發展的主要因素。因此,福島事故後台電公司立即創出「斷然處置措施」,主要目標是在發生類似事故後,主控制室電廠操作員據此迅速作出正確的決定,以避免反應爐爐心熔毀,可阻斷事故的惡化,保障電廠周邊民眾的安全。而這項斷然處置措施已經獲得世界各重要核能組織與國際期刊的肯定,正式在國際之間推廣。
福島事故發生之前,我國的核電廠早已在電廠高處各安裝了一部氣冷式氣渦輪發電機和氣冷式柴油發電機,供作緊急備用電源,以增加核能安全性。福島事故之後,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運轉中和興建中的核電廠必須進行全面性的安全評估,加強核能安全作業程序,並落實核電廠操作員執行作業程序訓練。
斷然處置措施是使沸水式反應爐或壓水式蒸汽產生器降壓、使用低壓消防車以及多種移動式水源設備注入廠用水或海水、使圍阻體通氣、將爐心的熱能由水轉換到大氣。所有救援設備準備必須在 1 小時內完成,以確保反應爐爐心的安全。
台電公司核安處為了驗證斷然處置程序指引(Ultimate Response Guidelines, URG)的有效性,特與核能資訊中心及核能研究所整體安全評估小組合作,利用安全分析程式驗證斷然處置程序指引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本分析結論歷經清華大學、核研所、台電公司等國內核能專業相關人員指引制訂、分析、演練、測試及人員設備的整編,並透過國際會議、經由國際核能專業人員多年指正後,已認同其主要策略具有堅實分析基礎。驗證過程及成果已發表於《Nuclear Engineering and Design》雜誌253期(2012) 259–268 頁,及 2015 年 1 月發表於日本《Energy Review》雜誌;亦於 2014 年 3 月獲邀到大陸中廣核公司講解斷然處置措施。
台電核安處為了在國內推廣斷然處置程序指引,特地巡迴 4 個核電廠,與所有電廠值班(19 班)運轉員講解斷然處置程序指引的目的及內容,並說明斷然處置程序指引可有效阻斷福島事故惡化的物理意義及理論基礎;同時就操作實務與運轉員充分的交流,請運轉員提供操作的建議,視需要調整斷然處置程序指引的分析假設及內容,最後將可行的斷然處置程序指引方案提交台電公司各核電廠,定稿各廠的斷然處置程序指引。核安處也在清華大學、台北科技大學以及中華民國核能學會所主辦的研討會場合中,與國內外核能專家交換意見。
台電公司分別於 2014 年 2 月對沸水式反應爐業主組織(BWROG)的成員,及 2014 年 10 月對壓水式反應爐業主組織(PWROG)的成員正式介紹「斷然處置措施」,目前已獲得這兩個組織正式的回應。沸水式反應爐業主組織先後於 2014 年 3 月及 2016 年 5 月來函說明,己認可台電公司獨創的核電廠斷然處置措施,並正式採用。壓水式反應爐業主組織則於 2016 年 4 月來函表示,欣然贊同台電斷然處置措施是一個有效、創新、可因應福島式複合災害的策略。
有關沸水式 / 壓水式核電廠業主組織是由全世界所有沸水式 / 壓水式核電廠以會員身份共同組成,其主要宗旨是共同開發並採用一切有助於核電廠的安全設備、程序與新產品,並確保其一致性、可靠性與有效性。
沸水式反應爐業主組織所設立的緊急程序委員會於 2014 年開始檢視台電公司斷然處置程序指引,委員會成員肯定斷然處置程序指引對於減緩事故目標的價值。另一方面,沸水式反應爐業主組織同時也藉由程式模擬驗證(用以評估運轉中電廠事件),證明使用斷然處置程序指引的效益。
此組織內的專家審查小組,特別對台電的「斷然處置措施」做了必要的審核,並公布審核結果。此組織不但通過、且肯定了台電的「斷然處置措施」,並做出決議推廣至世界其他同型核電廠。
斷然處置措施備有多重緊急電源與水源,可阻斷事故惡化,確保反應爐爐心的安全 |
壓水式反應爐業主組織與台電公司共同具名介紹此斷然處置措施,刊載於2016 年 6 月國際期刊《Nuclear Engineering International》中的「福島事故後國際性的回響」,內容主要是關於世界各地核電廠對防範福島事故的改進與防範措施,其中有關台灣的部分摘錄如下:
福島事故後國際性的回響
對於全球商用核能發電工業,2011 年3 月的福島事故提供許多經驗教訓。隨著事故發生之後,世界各地的核能監管者和核電廠的運轉人員,已針對其電廠執行了系統性的安全評估。其評估結果促使核電廠的運轉人員必須進行各種安全加強措施,以增加因應機率非常低的外在事件的穩定性,擴展超出電廠現行持照基準喪失交流電源的復電能力,加強減緩嚴重事故的管理能力,以及加強其緊急應變的管理能力。
上述許多安全改進措施已獲得世界各地一致的認同和執行,例如,所有已使用可移動式設備供水和供電的國家,已進行審查其承諾並完成的安全改善措施,驗證其電廠安全設備的地震和淹水的現行持照基準,以及加強緊急應變計畫,以涵蓋多部機組同時發生的潛在事故。
在台灣,福島事故發生之前,所有的核電廠在高處均已安裝一部氣冷式氣渦輪發電機,和一部氣冷式可切換式柴油發電機,以供緊急備用電源,增進核能安全性。在福島事故之後,原能會要求台灣運轉中和興建中的核電廠必須進行全面性的安全評估,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執行安全評估,充分檢查和評估各種電廠設施,包括廠址選擇、設計基準事故、施工品質、維護、事故管理和緊急應變計畫,以加強其預防和減緩事故的能力。
第二階段:使用歐盟「壓力測試」規範,執行各電廠的壓力測試,以驗證電廠設施的堅固性,以及確認其邊緣效應,或量化電廠安全狀況劣化的程度,或量化其隱藏的弱點。
斷然處置措施中多重電源的設計 |
結論
隨著福島事故的發展,世界各地的核能監管機關和反應爐操作員已做出重大的努力,以瞭解並納入這些核電廠安全改善的運轉經驗回饋案例。誠如本文主題所強調的方法,以執行預防和減緩的安全改善措施會因國家而異,方法可能有所不同,但顯然世界各地已做了很多的改進加強,已經顯著地提高了核電廠的安全防護能力,可以應變非常不可能的事故。
不僅是電廠的硬體設備,還必須落實個人因應緊急事故的應變訓練,以及緊急應變整備作業的加強。藉由強化超出設計基準事故的緊急應變整備作業與人員應變能力,以減輕大範圍的天然災害和潛在人為因素的影響,加強防護電廠安全。
核能安全是一個革新的過程,基於世界各地超過 400 個反應爐的運轉經驗,核能工業必須不斷的改進和學習。無論是可以避免的輕微事件,或是重大的複合性事件,例如福島事故,核能工業界必須每一天使用運轉經驗回饋,進一步加強核能安全。不斷提高安全性的努力可使得核能工業更加安全,如此亦可加強民眾的信心,這是非常重要的。而零碳能源的產出,亦是未來數十年內能源供應的重大貢獻。
台電公司的「斷然處置措施」己正式步入了國際舞台,受到世界核電專業的肯定,繼而推廣至世界同類型沸水式核電廠,這是一大突破。
(本文作者任職於台電公司核能安全處)
本文出自核能簡訊 161 期 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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