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 星期四

澄清院士連署書的誤解

 文.林基興

         今年4月27日中研院院士發表「對核四問題的看法與建議」連署書,關懷國事甚佳,但甚多誤解需澄清。

我國核電廠與地震

        院士說,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已點名全球位於極高震災風險區的反應爐有12座,其中6座在台灣。」但地理地質適合建廠否?是很專業的問題,以該委員會反核有名的立場,說詞可信度多高?

        其實,為了核四地質等安全,我國已經花費甚多,若該廠地質不適合,我國不會自找麻煩。美國貝泰(Bechtel)公司調查核四廠址附近斷層,確認附近最年輕斷層為枋腳斷層,最後活動年代超過37,000年以上;中華民國地質學會、中央地質調查所、國科會等研究均顯示,核四廠地質適合。大海嘯多半源自與海岸線平行板塊大斷層錯動(例如福島),而我國東部琉球海溝與東海岸並非平行,因此我國不可能發生如福島那種規模的海嘯。今年4月28日,中國工程師學會聲明,台灣不會發生像日本福島的地震與海嘯。

        3年前《天下》雜誌出現標題「全球最可怕的3座核電廠,台灣有2座」,吸引反核者一再宣傳,其實那只是網路新聞,作者引述美國反核者萊曼(Lyman)說核電廠附近居民多,因此「嚇人」(scary),並沒說「最可怕」。其實,也可用別種算法比較風險,例如,比較日韓台3國的核能機組密度(每萬平方公里的機組數),南韓(3.01)比日本本州(2.25)密集,日本又比台灣(2.21)密集。英國皇家科學院院士史畢格哈特(Spiegelhalter)為劍橋大學「民眾理解風險」教授,福島事故後他告訴媒體,願意住在核電廠旁邊,因相較於地震海嘯的巨大摧殘與傷害(2萬人死亡與失蹤),他不認為福島電廠釋放輻射是個「災難」,其威脅有限,而且能夠相當地量化其風險。

        今年5月,某核能專家的院士指出,如何調配符合國情、兼顧環保、提供穩定可靠的電力,需要專家的評估,尤其具國際驗證的電廠經驗者,才有資格評斷電廠的安全可靠度,旁人不要憑「感覺」判定電廠安全與否,嚇唬別人,也嚇唬自己。

核電的使用向來備受爭議嗎? 

        院士說,核電的使用向來備受爭議。其實,幾乎任何議題均有人反對,說核能「爭議不斷」,公平嗎?就像美國國家科學院報告所說,即使抽菸致癌的證據如山,還是有人反對致癌說詞;即使到今天,美國仍有組織宣稱「地球是平的」;均可稱爭議不斷嗎?

        對於核四,院士建議尋求公投共識後,再決定是否續建及運轉。2009年英國民調核電,約半數英人答說「 我對核能不夠瞭解,不足以表達意見」,為何英人這般「謙虛」?我國多少人瞭解核能而足以表達意見呢?或者,民調可當國家能源政策依據嗎?各院士專業研發產品,也要問民意而決定是否存廢?愛因斯坦提出相對論時知音寥寥,學界也沒用公投定奪其對錯。

       37年前,台北市長林洋港籌建翡翠水庫而捱罵「太危險了,若水庫被炸就淹死多少人」,若他屈從反對者,哪來今日的順暢供水?社會需要高瞻遠矚的領袖,參酌專家意見,引導社會進步;今天社會人多口雜(10個經濟學家11種意見),討好民意往往弄得「父子騎驢」的窘境。

工程不統包就不對嗎?

        院士說:「核四廠興建工程並非採取統包方式,而是分由多家廠商合作興建,工程介面複雜,一旦有緊急事故,可能無法即刻統籌因應。」可知院士缺乏工程經驗,更受到外界反核者屢以「拼裝車」形容核四的迷惑。

        國際產品本會採用不同廠商擅長的系統而整合,核四廠雖然各個部分分別有負責的廠商,但同樣有統包商負責整合。現代科技的生產結構重視專業分工,核四主要設備的核能蒸汽供應系統由奇異公司負責提供,汽輪發電機系統由三菱公司提供,核能廢料處理系統由日立公司提供,各依專業分工負責執行。某核能專家院士指出,拼裝不是問題,要看怎麼拼裝、管理、控制、設計好系統,以及是否能透過系統的自動控制減少人為的操作不當;反而,拒絕拼裝的公司,諸如以前的電信巨人AT&T、航空大將T W A 、王安電腦等,因產品不夠兼容、不具競爭力,逐漸式微,甚至消失。

        統包多因業主自身經驗不足,台灣當時已有3廠6機組的經驗,分由多家廠商合作,正是表現台灣主導的實力和自信,遠勝於一些國家只能找統包商而被吃得死死的。此自傷的後果是,我國比韓國早發展核電,但韓國今天已可統包設計等整廠輸出,而我國呢?

民眾深切體會核電災害的嚴重性?

        院士說:「1979年美國三哩島核災、1986年蘇聯車諾比核災,與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後,民眾深切體會核電災害的嚴重性。」到底此3事件多嚴重?和其他能源事故相比呢?

三哩島事故

        三哩島事故肇因是人為操作錯誤與機械故障,造成核電廠部分燃料棒因缺水無法冷卻,導致燃料金屬護套熔裂。但是2000年民進黨《廢止核四評估》提到,三哩島事故後,周圍居民肺癌、白血病、總體癌症發生率,都隨所受輻射劑量之增加而增加。新黨《反核四白皮書》也提及,三哩島事故造成孕婦生畸形嬰兒、嬰兒死亡率突增(賓州40%、紐約北部52%) 。

        事實呢?該事件釋出輻射劑量約0.01毫西弗,而一次胸部x光照射約6毫西弗,天然背景為1-1.25毫西弗。美國國家科學院等極具公信力報告均指出,釋出的輻射劑量對人與環境的劑量均可忽略。事實上,美國賓州( 包括三哩島電廠所在地)因為氡氣含量高,三哩島電廠所在地居民平日受到氡氣的輻射劑量大於三哩島事件釋出的量。美國三哩島事件並沒導致任何人傷亡或生病,但媒體卻一再把該事件說成大災難,恐慌連連。

        人們從錯誤中學習,核能界在三哩島事件後即成立核子安全分析中心、核能運轉協會。總統委員會提出報告,核管會也提出《從三哩島事件學到的教訓》,改善意見即在每個核電廠執行,可說從三哩島事件學到的教訓徹底改變整個核能產業。因此,自三哩島核能事故以來,美式核電廠沒有發生類似事故。

車諾比事故

        車諾比事故主因是蘇聯設計錯誤,使用石墨作為緩和劑,但是像煤炭容易燃燒,而釋放大量火焰與煙霧,夾帶放射性物質擴散飛揚(西方美式則使用濃縮成3%鈾-235,以水當緩和劑)。車諾比反應爐危險,為何蘇聯要建造?因可產生核彈用鈽,也產生電力;其次,為維護「武器級」鈽燃料濃度,在反應爐中不可超過30天,而車諾比反應爐就配合此目的。西方反應爐的燃料放在容器中,需要1個月時間關閉反應爐、開啟反應爐、抽換燃料。因此,西方反應爐不適合生產武器級鈽。但在車諾比,1,700支燃料棒的每一支均包裝在單一管子中,不必關掉反應爐而一次打開一支(抽換燃料),相當方便,因此,車諾比適合生產武器級鈽。另外,為了抽換燃料,需要相當的空間操作,像美式反應爐裝置在圍阻體中,空間狹窄很不適合操作,所以,車諾比就無美式圍阻體的安全保護。

        搶救車諾比的消防隊員遭受很高的輻射劑量,主要來自放射性物質附著在他們身上,也受到高熱與化學燙傷;最嚴重效應來自皮膚上的貝他射線,如果他們穿了防護衣就可防止。事實上,當初若他們注意到移除身體曝露部位皮膚黏附的放射性物質,傷害大可減低。

        車諾比事件顯示美式反應爐是正確的設計,幾乎所有蘇聯集團以外的核電廠均用美式設計。西方國家協助改善蘇聯式設計後,至今均無類似事故發生。

福島事故

        日本東北外海規模9強震引發強大海嘯,沖毀福島核一廠輸配電系統,造成電源喪失,後來備用直流電耗盡,喪失所有餘熱移除功能,導致氫爆與放射性物質釋放。日本福島核電廠設計沒有周詳考慮到當地的地震海嘯歷史紀錄,福島電廠可承受規模8.2地震,雖然此次地震規模9.0,但在其安全餘裕內;至於海嘯,則設計為5.7公尺,但此次海嘯高達14公尺。此兩紀錄在公元869年即已有。

        其實,當初日本若在反應爐缺水時,不要顧慮留存反應爐後續使用,儘快打入海水,福島事故就不會發生。福島事故顯示,核電工業不但沒比其他產業或能源事故嚴重,甚至更安全。龐大天災造成2萬人死亡和失蹤、多處大火,福島電廠(近40歲)承受著超過其設計基準的衝擊,發生事故卻沒有造成任何人因輻射而亡。全球每年2-4個輻射死亡案例,肇因於醫療或產業設備,和核電廠無關,然而媒體或民眾根本不在乎。在同一週,有30位煤礦工人死亡;2012年1月,日本北部大雪,因鏟雪事故死亡50人,社會均視若無睹。

        2013年,世界衛生組織報告《健康風險評估: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與海嘯後的核子事故》總結,目前結果顯示,不論日本或外界,人類疾病可歸因於福島輻射而增加的發生率,可能一直低於可偵測值。

        院士把三哩島、車諾比、福島3核電事故並列,好像核電工業永不會改進。其實,3事故後,科學家找出原因,據以改善,不會重複類似事故,這正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動力。三哩島事故機組旁的另一機組,不但繼續運轉,還延役20年。今天的核工界已把安全提高到相當高層次,美、英、法、日、韓持續發展,連沙烏地阿拉伯等中東產油國,也知其油氣即將耗盡而發展核能。

讓全民信服的數據分析?

        院士說,核四沒有讓全國人民信服的數據分析。但核四廠依據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規定,並經認證的安全度風險評估(PRA)方法評估,其安全測試紀錄與安全報告數十萬言巨冊。測試結果為爐心融毀頻率(CDF)是每百萬年7.93次,早期大量輻射外釋頻率(LERF)是每百萬年0.57次。

        這些測試過程與結論均為專業,充滿工程剖圖與數據,隔行如隔山,民眾哪有興趣瞭解或閱讀?院士看過這些資料嗎?院士為何斷言「未有讓全國人民信服的數據分析」?哪一件工程個案是「全國人民信服」的?怎樣定義「全國人民」和「信服」?院士還說「因此核四廠之續建及商轉與否,迄今爭議不斷」,核四爭議不斷和數據分析可說沒什麼關係,倒是和不懂核能科技有關,有些則只因意識形態的堅持。2000年,民進黨執政而再評估核四,會議委員之一為台北縣長蘇貞昌,多次會議缺席大半,但是最後結論時,蘇貞昌說反對到底;既然如此,何必再評估?正如清華大學李敏教授所言:「對核能有意見的人永遠可以說核四不安全,因為他們對安全的認知是主觀的。」

緊臨翡翠水庫?

        院士擔心核四附近人多,又怕污染翡翠水庫。可知在美國,紐約州印第安點(Indian Point)核電廠,距大紐約1千萬人口不到50公里,其冷却水來自哈德遜河,正是紐約人的飲用水,美國人可曾因而寢食難安?

        至於說「萬一天災釀成核電廠事故,或因人為疏失發生輻射外洩,將是萬年不復的末日浩劫」。其實,核四廠事故的天然和人為因素,已經用數學量化納入正式風險評估中,最後機率不是「萬一」,而是低於每百萬年1次。另外褔島事故後,電廠全黑(喪失所有電源)造成的不確定性,相關反應爐降壓和灌水的能力已補正,例如,美國發展出的多元及彈性應變策略(FLEX)導則和聯邦法規10CFR50.44ii,或是台灣發展出的斷然處置措施。

        經過三哩島和福島的教訓,用多重裝置將反應爐洩壓灌水冷却,其輻射污染外洩的可能性趨近零,「萬一」並非負責任的說法。

我國缺乏決心努力發展替代能源嗎?

        院士說我國缺乏決心努力發展替代能源,又說「在全國大量減碳的過程中,同時廢核」。

        2011年,德國過渡能源政策要求淘汰核能與燃煤,代之以太陽能與風能。其如意算盤是,目前德國能源將近1/4為再生能源,2050年提升到8成,就可將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到1990年時的5%。但是太陽能與風能不穩定,一遇到缺風或日照不足時,即需找到備用能源,亦即要有可隨時啟動和關掉的能源。燃煤電廠需要幾個小時才能供電,燃氣電廠只要幾分鐘,但天然氣比較貴(燃煤的電費約為燃氣的一半)。德國的天然氣有1/3來自俄國(路經正在內亂的烏克蘭) ,因此不牢靠,只好器重煤炭,必須一直燃燒以備不時之需。再生能源就是看天而不穩定,要減少風險,只好如此倚賴自產豐富的褐煤,又可壓低電價。當前的德國雖有工業化國家中最多的風機與太陽能板,但其燃燒的褐煤(最糟的能源)也是工業化國家中最多。與燃燒天然氣比較,產生相同電能時,燃燒褐煤產生的二氧化碳約3-7倍。要減少全球暖化,同時需佐以碳捕獲與封存,但是德人又反對此作法。

        因發展再生能源,德國電費大漲和停電(2011年超過3分鐘停電計20萬次)。2013年德國住宅電價約為我國的4倍,其貧戶(能源支出超過所得一成)數已由2008年13.8%增至2011年17%(約為690萬戶);為解決再生能源高比例影響電網穩定,德國投入200億歐元巨資更新電網,但遭民眾抗爭建置進度嚴重落後。

        2012年,美國的發電量中再生能源的比例5.33%(水力6.75%);日本則為1.6%(水力8.4%)。以美日的強大研發能力,為何還弄不出大量的太陽能與風能?英、法等其他國家亦然。

        對於我國,再生能源(主要是太陽能與風能)缺點為:屬間歇性電源而不穩定、土地可用面積有限、近期內成本仍昂貴。我國風力發電年利用率只三成(陸域28%、離岸38%) ,太陽光電更只有14%。電力輸出不穩定,易對既有電網造成衝擊,再生能源電力占比逾20%時,須克服系統供電穩定問題。我國發展太陽能很有限,一旦設置,其設置土地即至少20年無法他用,若廣泛設置會影響糧食安全、生態等;若發電量占30%時,須占地77,290公頃;發電成本偏高,太陽光電每度4.9-7.2元,若大量使用對產業用電及民生用電都是沉重負擔,國內部分陽光充沛地區併網饋線容量已滿。在風能方面,民眾抗爭風機噪音、距離民宅過近、炫光等,導致無法施工。

核廢料未獲妥善解決?

        院士認為「核廢料之處理,並無完善之方法」,我們需要宏觀比較各式能源廢棄物的處理方法,以瞭解實況。

核廢棄物

        在台灣,核廢料分為低階和高階兩種。低強度廢料中,較長壽的核種是銫-137,每隔30年其輻射強度就變成原來的1/2。所以通常設計以保存300年為基準,此時,銫-137的強度只剩原來的千分之1。至於低強度廢料中最主要的鈷-60,只有原來強度的3百億分之一。

        蘭嶼放置低階核廢料,全島設有超過50個偵測站,定期採取水土、岸沙、農畜海產試樣,一直以來,劑量率均在環境背景變動範圍內。台電員工宿舍離貯物僅15公尺,每年體檢均無任何人遭輻射傷害。但達悟同鄉會曾宣稱「核廢料輻射外洩造成近年蘭嶼癌症為居民死因之首」,只是誤會。

        反核者可為權力利益而犧牲科學,弄得作法自斃。反核是民進黨的策略,在未執政前,一再宣稱蘭嶼核廢料是多麼污染當地,導致癌症或各種怪病,更激起蘭嶼原住民恐慌,持續抗爭。1999年民進黨總統候選人到蘭嶼,答應將核廢料遷出蘭嶼。2001年,前副總統呂秀蓮到蘭嶼表示,核廢料被送到蘭嶼對鄉民造成傷害,非常抱歉。2002年,《新台灣新聞周刊》專訪,呂秀蓮說:「5月31日我會去蘭嶼過夜,去年我去看過之後,我認為核廢料場沒有問題,是有些政客每年就要去挑它一下,所以我這次去就要住在核廢場旁邊,表示我跟他們在一起。」另外,她與記者餐敘時表示,目前沒有明確的科學根據,可以證明核廢料對人體及生態環境的危害,因此,她預定5月31日到蘭嶼,住在核廢場旁的台電招待所,並說:「 如果我回來沒有死掉,就表示沒事。 」總之,反核的民進黨執政8年,還是無解(留在蘭嶼),因沒執政前夥同反核者,將蘭嶼核廢料描述成「大量輻射、如同癌症與愛滋病般危險」,難怪民眾嚇得半死,因此,任何地區的民眾均可拿此擋箭牌拒絕核廢料,所以,反核的政府找不到接納地。

        2006年,中研院院長李遠哲在「國家永續發展會議」指出,全世界二氧化碳排放量一直在增加中,台灣每年每人二氧化碳平均排放量是12.4噸,僅次於美、澳。二氧化碳的減量是當務之急,核廢料與核能安全問題並不嚴重,核二、核三廠應沿用,核四也應繼續興建。結果,引起環保者哇哇叫:「核廢料就搬到中研院好了」。

        至於高階的核廢料其實不是廢料,因97%可再處理而成明天的能源。自用過核燃料萃取出的鈽與鈾可以重新製造成燃料再利用,從降低廢棄物總活度或資源利用效率來看,廢棄物再處理都是最好的策略。絕大部分屬於非常短命的分裂產物,輻射強度會快速地降低。如果剛從反應爐退出來的核燃料總活度是1,則1年後,剩下1/75(1.3 %);10年後剩1/454(0.22%)。

        核廢料在600年後放射性只剩下1%,做成玻璃固態,存放在不銹鋼容器中,往外依序為安定劑層、鈦合金保護層、防腐蝕層、結構套層、回填層(遇濕會膨脹)、岩層,放在地下300公尺岩層中。這些層層防護使得輻射外洩(污染)非常困難。

        2002年,世界第一座高放射性廢料處置場在芬蘭Olkiluoto誕生,當地居民與芬蘭國會都以超過2/3的壓倒性多數同意興建。

        值得反思的是,全國醫農工學研等產生許多核廢料,未聞一人(醫師和科學家等)出面扛責任,反而是台電一直不吭聲地捱罵,實在不公平。許多民眾享用核子醫學成果,也從未表示要處理自己產生的核廢料,卻會上街頭抗爭反核,何其虛偽。

        反核者說不能用核電,因找不到存放核廢料處,實情是只要政府一說要放在哪裡,反核者馬上就號召民眾前往抗爭;在地質條件上,台灣有適合處,但反核者只知阻撓。

其他能源廢棄物

        碳存在於所有碳氫燃料(煤、石油、天然氣),因此,燃燒時會釋放出二氧化碳,是造成全球暖化的主因。國際原子能總署估算各類型發電方法「生命週期中,每度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核能為9-21公克、太陽能光電池100-280公克、風力10-48公克、燃煤966-1,306公克。氣候變遷影響農業的產出能力和全球糧食供應的穩定度。「酸雨」來自人為酸性污染物的影響,主要是硫氧化物(化石燃料等)、氮氧化物(工廠高溫燃燒過程等)。

        美國每年有3萬人因火力發電污染死亡,數十萬人有氣喘、心臟及呼吸道毛病。2011年,世界衛生組織公布,小於10微米(PM10)的懸浮粒子會導致嚴重呼吸道問題,其主要是來自火力發電、汽車排煙、工業化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全球一年有134萬人因空污早逝。

        太陽能電池含硫化鎘,等幾年電池劣化後,硫化鎘很可能污染土地,而後傷人,其致死率遠超過核廢料幾千倍。另外,生產太陽能電池時需要有毒物質,例如氫氟酸、三氟化硼、砷、鎘、碲、硒等的化合物,均影響人體健康。

        反核者稱核廢料為無解難題,是核能發電的罩門,因其眼中只有核廢料,「視而不見」其他毒物其實更多更傷人。比起其他大產業的廢棄物,核廢料實在是「特小巫見特大巫」。燃煤電廠釋放的化學致癌物則比核廢料超過約5千倍,燃煤的污染與其廢棄物處理正傷害許多人,卻沒人說那是無解難題。核廢料在200年後將衰變減少98%毒性,此時不比土壤中一些天然礦物要毒。這樣的情況比汞、砷、鎘等有毒化學物好多了,因為它們的毒性不會衰變永遠存在。美國工程院院士科恩提到「在美國,不論5百或10億年內,固化深埋核廢料導致的民眾死亡均比燃煤廢料少千倍以上,核廢料的處理常被渲染成未解問題,但燃煤廢料導致空氣污染每年害死萬人,是個已解問題嗎?」全球暖化迫在眉睫,有解嗎?

        根據2007年《科學美國人》(Scientific American)專文,美國國家橡嶺實驗室在《科學》期刊發表的文章,產生同樣電力時,比較每年釋出的放射性,一般燃煤電廠的煤灰比核電廠多100倍以上(視集塵器效率而定,但其量還是比自然背景輻射小200倍),因為煤或天然氣都有相當成分的放射性鐳、釷、鉀、鈾,因燃燒而濃縮。因為衰變作用,核廢料隨著時間而減少毒性。但是化學品則否,一些化學品的致死劑量為硒化物0.01盎司(28.35公克)、氰化鉀0.02盎司、三氧化二砷(砒霜)0.1盎司。砒霜為除草劑與殺蟲劑成份,散布在生產食物的各地,也噴灑在蔬果上,又存在於土地中的自然礦物質。

        英國的統計顯示,核廢料的產生量(約1%)遠低於其他工業設施所產生的有毒廢棄物(約99%);其中高階廢料的產生量只占全部核廢料總量的4%。核廢料的產量較少,且其所釋出的輻射較易監測,再加上其危害的程度會隨時間衰減的特性,因此核廢料的處理與管制較其他有害廢棄物容易。

        國人若擔心環境污染,則應更關心其他的廢棄物。2011年,《天下》雜誌484期報導,二仁溪因焚燒廢電纜,而讓河道及沿岸土壤備受戴奧辛污染;台灣每年產生的廢棄物中,有害重金屬約100萬噸、一般廢棄物約1,600萬噸。台灣有800多處列管的污染土地。

大家願意共同承擔能源困境嗎?

        院士說:「今日的能源困境,是大家所共同造成,因此我們也有義務共同承擔。」我國電力人人用,但產生的核廢料卻成過街老鼠,是因為缺乏關心與協助嗎?

        1978年,日本松田美夜子於埼玉縣的川口市提倡垃圾分類的回收系統,稱為「川口方式」。1995年,日本原子力委員會邀她當核廢料委員。她不把垃圾當作製造麻煩者,而是要建立妥善管理廢棄物的社會。她曾自費到歐洲瑞典、芬蘭、法國、德國實地瞭解處置核廢料,體察歐洲將核廢料安全地放到地底下「睡覺」。從自然的輻射量、輻射的健康效應、處理廢棄物經驗,國人應為核廢料找個歸宿,入土為安。只要大家關心就找得出地點,何況,核廢料的量比起其他能源產生的廢棄物,實在非常少(與煤比,約為百萬分之一)。

        台灣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的隱憂是公投法的高門檻限制。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設置條例」,最終處置場場址須經所在縣市民眾公投同意。然而公投法規定,公投案須有超過50%的合格選民出來投票,且超過半數同意始能成案。由於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遲遲無法設立,我國核電廠被迫在設施內增建許多貯存倉庫,這些貯存倉庫因安全要求嚴格,工程費動輒數億或數十億。估計台灣因廢棄物延長貯存,以及因貯存過久導致廢棄物桶銹蝕、破裂須重新檢整、裝桶所花費的錢將超過數十億台幣,而這些額外的花費都從我們所付的電費中支應。

        諸如煤與油氣等化石原料,當能源燒掉很可惜,更佳用途是當醫藥與塑膠等民生物質。在地下億萬年才形成的化石原料,這幾代就快燒光了,何其浪費。人類為使用化石原料,全球每年漏油14億公升,反核者只是促使化石原料更快枯竭。

        福島事故後,日本與德國大量火力發電,結果二氧化碳與其他廢棄物大量增加,今年4月,世界著名週刊《 經濟學人》專文標題為〈何其不幸,煤成為未來燃料〉。為了提供穩定電力,火力與核能為主要能源,因此,廢核就需火力電廠。我國若廢核,也將和日、德一樣增加火力發電。但燃煤造成空氣污染,導致肺癌等傷亡。1952年倫敦的空氣污染造成成千上萬人死亡。2010年,空污導致全球22萬個肺癌致死案例。2013年,世界衛生組織將室外空污列為第一類的人類致癌物,也是癌症死亡的首要環境因子。去年3月,歐盟資助的衛生暨環境聯盟(Health and Environment  Alliance)指出,歐盟降低核能發電,增加燃煤火力發電廠(隱形殺手),導致超過1萬8千人早死,也使支氣管炎的新病例增加8千5百人;健康效應成本每年570億美元,德國則為80億美元。

        因此,每次反核的成功,就是更多的火力電廠取代核電廠(每相同電量時,使用的核原料約只需煤量的百萬分之一,廢棄物量也類似),因此,就是每年「處死」一些人。

國家安全的考量

        1865年,英國立法規定機動車輛(汽車和火車等),在城鎮區的速限為「最高每小時3公里」,而且其前方55公尺處,要有人先行拿紅旗警示民眾。今天有人要求台灣高鐵的時速3公里嗎?因為我們的科技知識進步很多,也不會遐想災害。 

        反核原為抗議核武(彈),但逐漸地擴大為反對使用核能,這是很不幸的發展。德國反核主因是美蘇冷戰時,核彈就擺在東西兩德對峙,讓德人心理大為恐慌;日本則因其為人類唯一受「原爆」的國家。反核運動對於我國,只是舶來品,國人不明辨慎思自己能源 9 成 9 靠進口,外交又孤立,較難搶到能源。諸如戰爭、價格飆漲、無法取得等國安因素,則核能(準自產能源)為最後靠山。2013年11月,日本北海道大學工學研究院教授奈良林直指出,沙烏地阿拉伯到2028年將無石油出口。屆時,各方搶購石油,台灣怎麼辦?

       反核者說沒有任一電廠是絕對安全,因此,應關掉所有的核電廠。依此邏輯,應關掉所有設施、禁吃所有食物、不可待在室內(火災與地震壓死等風險),也不可待在室外(車禍與空氣污染等風險);這些風險機率遠比核電高太多。即使發生福島事故,美式核電啟用60年來,無一人因其輻射死亡,但其他發電方式導致的死亡人數不可勝數。我國使用核電36年,貢獻良多,紀錄優良,全球核電國家評比可知,我國核電管理(第5名)遠優於日本(第26名),但國人就是自卑(日本會發生事故,台灣更會),實在不幸。

        我國為島嶼獨立電網,不像德國有外國電力可支援。各式能源有其優缺點,我國需要取捨得最佳配比,這需要高明的能源專家專業設計,不是靠公投。一般民眾受到蠱惑而要求公投,院士們沒協助解釋核電科技,反而遷就公投主張。台灣若廢核,諸如韓國等我產業競爭國,將眉開眼笑。

(本文作者為科學月刊社前理事長)

        本文出自核能簡訊 149 期 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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