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4日 星期日

國際間核電機組除役費用規劃

 文 編輯室

        核電廠的「除役」指的是,核電機組自役期中退休,至終止該部機組執照的過程。核電機組除役的內容,除了屬於前置作業的除役規劃與申請,還涵蓋了廠內放射性污染的除污、反應爐與建築物的拆解、放射性物質的移除(至合適處置地點)、用過核燃料的中期與最終貯存、恢復廠址原貌並釋出等,所需要的花費比一般工業用工廠相對高出非常多,時間也較長,參與的機構橫跨政府與地方,持有核電機組的電力公司在整個過程中均需要對管制機構負有解釋的義務,直到除役程序結束為止。

        由於核子設施除役的費用相對昂貴,除役成本也受除役計畫所影響,核子設施在開始除役之前就應準備好除役計畫與相關成本估算,國際間有些甚至在核電機組開始運轉、建設前就已完成該部機組的除役計畫與成本估算,而這些規劃在機組運轉期、機組停止運轉後的過渡期以及除役期間,都必須定期更新,以維持最新、最準確的版本。而除役計畫內容的具體要求,在法規中通常都有詳細的說明,具備國家立法的基礎。

        內容透明、具有支撐基礎的成本預估擁有多項重要功能,他們在除役策略[註 1]選擇、除役成本效益評估,以及確保資金在需要時可足夠支付除役費用等方面,均提供了有效的依據與基礎,這些成本估算對正在進行中的資金籌募將會起非常大的作用。對政府來說,累積與支付這些金錢的時間較長才是政府關注的議題,因此,替相關的債務維持一項接近實際支出的估算,並確認隨著時間的進行來履行應負的責任,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已有許多機構、組織,依不同的目的與用途來估算過除役成本,但結果通常因為以下條件而有所不同,例如除役策略的不同(較為常見的為即時除役與延後除役)、廢棄物管理可行的辦法、核子設施結束運轉時的預估狀況、花費細項的詳細定義、技術方面的不確定性、未預料到的情況、法規與需求的改變等,這些差異有很多是無法避免的,因為若要達到一定程度的準確與可靠性,只能透過逐個案例的「具體情況」來估算除役成本,簡單來說就是每個核電廠的情況不同,除役所需的花費當然會因此不同。

        由於除役成本估算的格式、內容與實踐存有相當大的差異,導致我們很難去比較這些不同的估算結果,就算對於類型相似的核子設施也是如此。主要是因為除役成本估算的方式會依照不同國家的法律要求、習慣與以往慣例而有所差異,導致所選擇的除役策略、廠址的最終狀態[註 2]以及處理變數的方式也不會一樣。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核能署(OECD-NEA)建議應該就「國家除役成本估算」製作一個標準的匯報樣本,供國內與國際間進行比較,這樣有助於提升除役成本估算的透明度,並在估算的基礎上建立信心,現今各國對此也積極投入研究。

        除役的成本估算必須以所選擇的除役策略與廠址的最終狀態為基礎,鑑於真正開始執行除役作業,通常都是在除役成本估算完成的數年後,相當於存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特別是在電廠早期開始營運的階段。而除役的範圍包含了除汙、廢棄廠房與建築物的拆除、用過核燃料儲存或處置,以及廢棄物的管理、運輸與最終處置或長期貯存等。但是,有些國家並沒有將用過核燃料與廢棄物的處理與處置列入除役成本規劃內。

除役過程圖(圖片來源: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 NRC)

對核電廠除役成本影響較大的因素

         根據核能署的相關文獻,為了可準確的估算除役成本,大多數國家對此都已成立相關的除役成本估算與呈報所必備之條件(即要求)。法律上對核電廠與其他商轉用核子設施的要求包含了除役計畫的準備以及相關成本的預估,該成本估算還需要定期更新,通常是每 3-5 年更新一次。

        一般來說,國家所規定的要求可分成行政上(administrative)與實質上(substantive)兩個層面。實質性的要求一般與解釋成本估算的邊界條件(bounday conditions)以及假定情況(assumptions)有關,邊界條件的例子如估算的年份、廠區結束後可能的狀態、核子設施的特性與廢棄物清除的限制,以及預期性的除役活動等;假定情況的例子包括了核子設施的特性、設施運轉與拆除期間的過渡時期、廢棄物的處理、早期遺留廢棄物的安排、用過核燃料的處置、儲存與運輸,以及其他物質的管理等的「假設成本」。有關偶發性成本與勞動市場等的「假定情況」也須一同呈報。有些國家在實質性的要求中還規定了需使用「現值成本(present value cost)」與「應對成本上漲的方法」。

        核能安全監管機構在除役計畫的審查與批准方面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在除役的費用估算與資金籌募方面也是。有些監管單位會要求提供成本分析報告,或是評估除役技術替代方式的等同報告。定期檢視成本估算,加上與實際除役活動的花費做比較,可確保這些成本估算的品質。由於除役所需時間較長,在得出首次的估算結果後,會依照除役計畫的時間表繼續以此執行持續數年甚至數十年的時間,因此定期地更新與審查實屬必要。

        應用在除役成本估算發展上的方法有很多,大多數的國家,不管是依照法規或是電力公司自己的喜好,都採用一項內部連貫的正式會計結構來進行成本估算與呈報。國際間通常採用一項基於由核能署、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以及歐盟(EU)共同建立的一個統一的除役成本估算架構,將工作細分成多個項目,簡稱〈黃皮書(Yello Book)〉,或著使用其他等效的格式,但詳細估算的方式在各國間均有所差異。

        許多國家把成本分成活動依賴性(activity-dependent)與期間依賴性(period-dependent)兩種,來構成估算的內容。這些經細分後的估算成本項目,可以把除役資金的運用分成數個不同的部分,來降低總體的不確定性。

        此外,即使耗費了大量的精力來獲得可靠的成本估算數值,出乎預料的事件也可能導致所做的估算有誤。因此,如何準確地處理這些「不確定性」是一項重要的議題,這也導致在制定適當的資金相關條款方面,需要進行風險管理。在存有不確定性的背景下,就確保強而有力的成本估計而言,風險管理大都指的是在融資領域,而不是成本估算中的應急準備金。

        所謂的「不確定性」指的是,計畫管控之外導致成本變動的原因,如匯率的波動、未預料到的通貨膨漲、管制法規的改變等。除了不確定性之外,「偶發性」因素也是影響除役成本估算的另外一個重要概念。「偶發性」指的是定義好的一項計畫,其成本發生了潛在性的增加,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通常是由於一些工作項目產生新的問題。但根據統計,過去所發生過的偶發性成本增加,整體來看僅落在 10-30% 的範圍。

國際間沸水式反應爐除役費用估算

國際間壓水式反應爐除役費用估算

        根據核能署的相關文獻,有許多案例都是由具備執行除役工作所需技能,與資源的承包商來進行除役作業,利用承包商的方式相對也引進了其他的因素,這些因素將影響電廠持有者支付承包商執行除役作業的費用(此處指價格),主要的問題還是商業策略的選擇。目前可應用在除役作業的合約種類眾多,「最理想」的商業策略,則會因不同的除役計畫而有所差異,但主要會受到所涉及之風險,以及哪一方最有能力來管理這些風險所影響。由此可見,商業策略與風險管理,也是影響除役作業費用的主要因素。

        總而言之,除役計畫的成本只能給予一個範圍內的數值,不應給予一個「中位數值」或是「平均值」。將特定除役工作細項的成本範圍進行基準對照,才可達到有效的成本比較結果,而不是以整個除役計畫相互比較其成本。我們也必須進一步考慮到,除役計畫的成本,也會因為同一個廠區的設施數量或拆除數量,以及先前的除役工作獲得的經驗程度,而有所不同。盡量避免計畫範圍的改變,在規劃階段就應確定監管法規的標準,以避免延誤,準確地替土壤與材料的特性進行檢測,才是確保除役成本的規畫更為穩定與精確的重點。

        註 1:除役策略有 3 種,分別為 A. 立即拆除—即反應爐關閉後,立即替含有放射性物質的設備與建築,進行除汙與解體拆除、 B. 安全貯存—即反應爐關閉後,進入一段「安全貯存」的時間,待設施內的放射性物質在監管下自行衰變後,再進行除汙與解體拆除,也稱「延後拆除」,C. 就地掩埋—將受放射性污染之反應爐,永久分存於混凝土等結構體中,不需分解爐體,也稱作「長期封存」。

        註 2:電廠除役後廠址的最終狀態一般最常見的即是「綠地」,即將場地釋出作公眾無限制使用,其他的狀態有:某些設施仍需長期來管理、廠址供工業或核工業重複使用(如燃氣發電廠、生質柴油生產設施)等。

參考資料:

1.    U.S. NRC. “Decommissioning Nuclear Power Plants.”
2.    OECD-NEA. “Costs of Decommissioning Nuclear Power Plants.”
3.    OECD-NEA. “Estimation of Nuclear Facility Decommissioning Costs.”
4.    OECD-NEA. “Cost Estimation for Decommissioning.”
5.    OECD-NEA. “Decommissioning Nuclear Power Plants.”

        本文出自核能簡訊2018.08 NO.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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