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基興
貴刊今 (2012) 年8月「核能新聞」首件即為日本調查委員會的報告,筆者覺得需要澄清。
1865年,英國立法規定機動車輛(火車和汽車),在城鎮區的速限為「最高每小時3公里」,而且其前頭55公尺處,要有人先行拿紅旗警示民眾。當我們不瞭解科技時,就會害怕與要求嚴管。今天,誰會要求台灣高鐵的時速3公里呢?因為我們的科技知識進步很多,也不會遐想災害。
不幸的是,最近日本仍發生嚴管而衍生悲劇:去年3月福島核能事故後,在7月,政府設限「食物輻射劑量每公斤500貝克」,這可推算:即使每天約吃10公斤那種食物,經過4個月內,其輻射風險仍少於一次電腦斷層掃描的劑量。今年4月,日本更嚴縮管制為每公斤100貝克(蘇聯車諾比事故後,瑞典也曾嚴管,但發現幫倒忙,結果半年後放鬆為每公斤6,000貝克)。結果,導致許多食物浪費與銷毀,物價上揚,外地居民歧視等社會災灘。另外,因管制環境輻射劑量超嚴,政府疏散居民,導致社會破散與民眾流離,而產生自殺、酗酒丶絕望、憂鬱、身心交感疾病等,一年來約有 600人死亡(但輻射沒讓-人致死)。
英國牛津大學物理教授頁里森 (Wade Allison) 關切民眾對輻射的錯誤認知,在 2009年出版《輻射與理智》 (Radiation and Reason) 。福島事故後的7月,本書的日文版發行;1 0月,他到福島參訪,深「覺「恐慌與不信任 」、嚴管食物劑量丶疏散居民」對日本傷害甚巨;他受邀到東京的外國記者俱樂部演講 「 輻射與理智-福島與之後」 (Radiation and Reason --Fukushima and After) 。今年6月,他發表文章〈誤解的悲劇-福島無嚴重的輻射災害〉; 7月,他在德國發表文章《德國應該重新思考其核能政策》(主因是德國宣布要廢核)。今年7月,日本議會公布《福島核子事故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官方報告》, 他為文〈福島事故與國家事故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指出該報告沒區分兩件事一核電廠發生事故,釋放的輻射傷及人與環境的程度,也錯誤地認為該事故為「日本製」。結果,日本太自我批判地找「代罪羔羊 」;固然日本政治有其問題,但電廠員工已盡力搶救。其實,最要檢討的是日本嚴管的源頭,亦即,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的輻射安全規範(因為太嚴格了)。例如:在疏散區的劑量,只是每年兩次斷層掃描 (20毫西弗)。然而,根據廣島長崎紀錄、世界各地居民環境平均每年2.4毫西弗,而有些地區高達70毫西弗,卻無致癌風險。近年輻射生物學等研究,輻射劑量應放寬為每年100毫西弗,則那600位被遷移的日本人應該不會無辜地死亡。
人類對輻射為何有超嚴的風險觀呢?科學家與政府探究「風險認知與溝通」,但績效不彰,因為很灘(今天的美國仍有組織堅持地球是平的呢!)。試觀最近,英國有份普至反映民眾「常態分布」的認知(從正確到錯誤的各式認知),去年1 1 月,英國下議院的科技委員會公開徵求國民對「患險認知、能源基礎建設(包括核能等)」 的意見.今年7月公布結果。皇家化學學會的意見是,影響民眾風險認知的主因為恐懼;反對者經常簡化而聳動有力地訴說科技風險,「專家名嘴」常在媒體誤導民眾;在缺乏足夠資訊(尤其發生科技事故的早期)時,民眾傾向於相信 「最糟的可能性」。近代科技知識不易解釋 ,也難讓民眾理解;民眾不解「風險與危險的差別 。至於核電厰附近的家長呢?自認其健康已經受到輻射損害;綠色和平組織則說政府聯合核子產業一起淡化核能輻射風險,又操縱媒體,而民眾的認知不是非理性的。總之,反對者缺乏正確知識,直覺地反應恐慌。
專家力陳,溝通的「內容」不及溝通的「方式」或甚「溝通者」來得重要(此即為何「代言人」常為影歌星),但是科學家往往木訥無趣。反對者卻讓民眾覺得「親民與環保」,他們話的正確部份不多,但已足以取信民眾。民眾往往沒耐心或興趣聽科學說明(通常無趣)。
因為日本核電廠事故,我國一片恐慌,文藝界紛紛要求廢核,但其發言多科學誤謬(但民眾不知);反對者不解核能與輻射科技,讓人虛驚也浪費資源,又傷害國家甚巨。
宏觀而言,筆者對核電廠附近居民與其他反對者提出呼籲:
1.核電廠在日常運作時,並不傷人,其排放,輻射在安全規範之內。
2.全國民眾不要浪費心力與資源去抗議核電廠,而是監督其員工正常地操作。核電廠就是大家的,供應電力給家用冰箱與冷氣,讓醫院救人,使市場能保鮮食物等。
3.萬一核電厰發生事故(很不可能),釋放的輻射量低,請遵照救護規定做(疏散或關門窗、服用碘片等);這些都是預防傷害的措施,並不比其他天災人禍更嚴重,例如,台北汐止的土石流、南投的地震、台中KTV的火災、北海岸公路的車禍、每年的颱風等,往往死傷慘重。
4.人生充滿屋險,未誕生前需篩檢看是否罹患唐氏症,小孩容易遭受腸病雲和食物噯到,年經人叛逆和吸毒等。在家有風險而外出也有風險、工作有風險而失業也有 風險。2010年我國人的死因以「肥胖」為首號殺手。國人約1/4會罹患癌症,不要隨便怪罪輻射。國人致癌因子主要為抽菸丶飲食不當丶肥胖丶缺乏運動丶酗酒等。在高速公路上,駕駛一個不小心可能導致嚴重傷亡,但是路上滿是車與人,有人抗議與禁車嗎?我國交通事故每年幾十萬件、死亡幾千人,但是我國核電廠運作34年來,無一人因輻射死亡。
5.諸如燃煤等其他發電方式,大致上均比核能發電的風險高很多。一般人不易理解風險的估算(統計學),容易被誤導,例如,有人宣稱「機率再小也不能接受」,則他不能吃東西,因為會噎死;他不能過馬路,因為會被撞死;可知反對者只是情緒地無理性。
6.每個國家均需要淨水廠、發電廠、農機廠等,可能發生風險事故(就是自家瓦斯或爐火也釀災啊!);也會有國家公圏、親水提岸等,讓人心曠稗怡。不管「表面上 」 好壞,總會有人住在附近,難道我國民素質差到只會自私地享受而不知分擔社會的義務嗎?但是人生際遇難說,就如有錢(或有權)人的遭遇,或其子女就會更幸福嗎(或爭奪財產而飲恨)?
7.半世紀以來,全球32國432個核反應器,至今,只有3個重大事件,美國三哩島沒傷人、蘇聯車諾比因軍民通用釀禍丶日本福島核電廠在附近煉油廠等各建物全毀後仍屹立不搖。日本地震與海嘯讓兩萬人死亡失蹤,核電廠事故無人因輻射死亡,但後者廣為媒體聳動報導,而前者相對地幾無報導;可以說,社會對核能輻射災害的關愛比其他災害的關愛遠超過兩萬倍嗎?其他能源災禍,包括燃煤電廠導致全球每年傷亡甚多、全球暖化迫在眉睫、每年煤礦事故死傷慘重(每年漏油1 4億公升)等,幾乎得不到媒體與民眾的關注。
8.總之,可說輻射沒傷人,倒是民眾的錯誤認知傷害自己與社會。
(本文作者為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硏究員)
本文出自核能簡訊139期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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